经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宜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位于宜春城区地段的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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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增幅价(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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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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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宜阳新区市府路以北、青山路两侧 |
106001 |
住宅用地 |
≤1.8 |
≤24% |
≥35% |
住宅用地70年 |
1900 |
95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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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宜阳新区外环北路以南、芦州路以西、青山路以北 |
133363 (200.04亩) |
住宅用地 |
≤1.6 |
≤24% |
≥35% |
住宅用地70年 |
5000 |
1180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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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宜阳新区外环北路以南、明月北路以东 |
176914.69 |
住宅用地 |
≤1.6 |
≤24% |
≥35% |
住宅用地70年 |
5000 |
15900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18日(节假日除外),到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2月18日,到宜春市政府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8日16时,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公开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时间为:2009年1月 19日至2009年2月10日16时止,公开出让地点为宜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2009年2月11日至2009年 2月20日下午17时止。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宜春市地产交易管理所
联系电话:3239471、3237343
联 系 人:邹辉、尹金秀
开 户 行:市工行东门支行
开户单位:宜春市宜阳新区计划财政局
帐 号:1508200129000888851
宜春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九年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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