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泰宁县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经泰宁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订2009年供地计划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房,位于戴家坑原木制品厂,面积32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
2、大路下安置用地,位于红光村大路下,面积1994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3、东洲世纪大酒店,位于东洲路邮电公寓旁,面积1446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宾馆用地,使用年限40年。
4、水南东街商住用地,位于水南东街原医药公司仓库,面积35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和平中街商住用地,位于和平中街原金湖小宾馆和原广电局综合楼,面积6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6、水榭坊度假区,位于杉城镇南会村白土,面积4039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度假区,使用年限为40年。
7、思源山庄度假区,位于原国有林场思源山庄,面积958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
8、金湖游船检测中心,位于梅口乡水际村,面积948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年限40年。
9、朱口镇农科所住宅用地:位于朱口镇农科所,面积2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10、吕家段工业用地,位于杉城镇吕家段,面积27600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1、垄尾工业用地,位于杉城镇水南村垄尾,面积2305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2、大洋坪工业用地,位于杉城镇大洋坪,面积54666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3、舍树坑工业用地,位于红卫村舍树坑,面积952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4、烟草站项目用地,分别位于大田乡大田村、开善乡儒坊村、新桥乡新桥村,面积520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使用年限50年。
15、各类社会事业项目用地108600平方米。
供地计划公布后,凡有意向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泰宁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提出意向用地申请或咨询,咨询电话:0598-7839012,联系人:肖先生,邓先生。
二○○九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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