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郓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郓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式、时间和地点
出让方式:竞买者三人以上采取拍卖方式,低于三人采取挂牌方式。
出让时间:拍卖时间为2009年2月26日上午10点30分。如竞买者低于三人,则自2009年2月26日至2009年3月9日每日上午9点至11点挂牌(节假日除外)。
拍卖地点:郓城县行政审批大厅(工商银行二楼)
挂牌报价地点:郓城县土地储备中心(国土局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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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起始价 (元/ m2) |
出让年限 |
规划设计指标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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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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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 |
金河路东段路南(原水产局用地) |
93810.27 |
117486.88 |
住宅(临街部分可兼容部分商业) |
375 |
住宅70年 商业金融40年 |
住宅 |
≤1.70 |
>30% |
≤27% |
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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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 |
金河路东段路南 |
23676.61 |
商业金融住宅 |
商业金融 |
≤2.50 |
>25% |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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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 |
金河路东段路南 | ||||||||||
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的索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自2009年2月2日――2009年2月24日,到郓城县土地储备中心索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自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2月24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竞买的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买的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竞买保证金缴款证明向郓城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填写竞买申请书,办理竞买手续。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24日17时。
我局将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将于2009年2月25日17时前通知其参加出让活动。
如出让时间及地点变更,将另行公告并电话通知竞买人。
六、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根据需要,郓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有意竞买者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七、出让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郓城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临城路中段53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常先生
联系电话:0530―6993009 13905409111
二��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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