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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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规划控制指标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行业 |
投资强度(元/�) |
起始价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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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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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T007 |
麻涌镇 新沙 工业园 |
91582 |
≥1.0 ≤1.2 |
≤40% |
工业 |
50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7000 |
3526 |
1、2009T007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和通路,按现状出让。麻涌镇人民政府承诺于成交后1个月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2、2009T007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00万元;每口价增幅为人民币20万元。
3、规划建设要求:
㈠2009T007地块的建设工期为2年。
㈡竞得人须按2008-06-004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㈢竞得人须按以下环保标准进行建设:
①地块的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标准;②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亿元。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 1 月 13 日至2009年 2 月 18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 1 月 16 日至2009 年2 月 16 日,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2 月 16 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 2 月 17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9年 2 月 3 日10时至2009年 2 月 18 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09T007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1个月,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征地管理费(共100970元)、耕地占用税(共448346元)和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各付50%)。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2499678,22489188-273
3、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帐 号:500041316409016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或
帐 号:769902644410388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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