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光县人民政府批准,东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08-2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届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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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2008-22号 |
容 积 率 |
不大于1.0不小于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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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
东光县104国道东侧 |
起 始 价 |
4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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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
24979.46平方米37.469亩 |
增价幅度 |
20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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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保 证 金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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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投资强度 |
470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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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20米 |
地上附着 物 价 值 |
74.23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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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不小于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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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竣工时间 |
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5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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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2月11日,到东光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2月11日,到东光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春节长假除外)。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11日16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2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的时间及期限、地点
1、挂牌时间:2009年2月13日9时至2009年2月26日16时;
2、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3、挂牌报价地点:东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东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317-7899560 7663219
联 系 人:潘宁 郝广恒
开户单位:东光县财政局
开 户 行:河北省东光县建行
账 号:13001697608050000052
东光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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