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1、地块编号:NO.2009G01
土地位置:玄武区徐庄软件园。东至宁芜铁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南京中惠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仙林大道;
出让面积(m2):258079.7
规划用地性质 :地块1:二类居住用地;地块2:商业金融业用地;地块3:文化娱乐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容积率:地块1:≤1.2,地块2:≤3.0,地块3:≤1.0
建筑密度:地块1:≤28%,地块2:≤50%,地块3: ≤35%
建筑高度(米) :地块1≤18,地块2≤32,地块3 ≤12
绿地率:≥35%
90m2及以下的套型面积所占比例 :地块1≥45%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37600
加价幅度(万元):100
竞买保证金(万元):5600
备注:建设要求:NO.2009G01(1)地块1的北部布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用地面积应不少于7000平方米,其中包括集中绿地4000平方米。其中配建面积60 m2公厕一所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不少于4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9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应不少于3800平方米;煤气调压站一所,用地面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之间,具体位置应结合城市市政管线布置。社区中心、幼儿园、煤气调压站用地面积不纳入指标计算。(2)地块2可安排商业服务、商务办公等园区配套设施;(3)地块3可兼容安排会所、专家研究工作室等园区配套设施。
2、地块编号:NO.2009G02
土地位置:玄武区徐庄软件园。东至四号路;西至河道用地;北至东环路;南至河道用地。
出让面积(m2):地上:52711.2,地下:12542.7
规划用地性质 :地块1、2商业金融业用地,地下:停车、仓库等配套设施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地块1:≤3.5,地块2:≤2.7
建筑密度:地块1:≤35%,地块2:≤40%
建筑高度(米) :地块1:≤80,地块2:≤24
绿地率:≥30%
90m2及以下的套型面积所占比例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7700
加价幅度(万元):100
竞买保证金(万元):1200
备注: NO.2009G02地块可安排总部办公、商业、培训中心(酒店)等园区配套设施。
竞买要求:(1)竞买人或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下属公司之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5亿元;(2)竞买人或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下属公司之一2008年度在南京实际已纳税额度不低于6亿元且在玄武区实际已纳税额度不低于5000万元,并提供相关完税凭证;(3)竞买人或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下属公司之一曾获得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评定的“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前50名。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地块范围内杆线、变压器由受让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也可登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或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landnj.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详见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网上报名系统)。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09年2月3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上午11: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09年1月15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09年2月3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09年2月17日下午2:45(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09年2月17日下午2:3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有意竞买者须携带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竞买资格确认书》于2009年2月17日下午2:00之前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于2009年2月17日下午2:30进入三楼竞买现场。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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