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9年1月16日星期五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丽(挂)2008-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津塘公路北(分为A、B、C、D、E五宗土地),四至范围东至新立街新立村用地、西至东丽区新立村用地、南至津塘公路、北至京山铁路(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该地块大部分地上建筑物已拆迁,其余未拆除地上物由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在2009年5月1日前完成拆迁。

 

    该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A宗地

B宗地

C宗地

D宗地

E宗地

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

80680.7

57549.6

69502.4

25070

52104.2

土地用途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建筑规模

不大于118300平方米

不大于94400平方米

不大于113800平方米

不大于34800平方米

不大于39800平方米

建筑密度

不大于25%

不大于25%

不大于25%

不大于25%

不大于40%

绿地率

不小于40%

不小于40%

不小于40%

不小于40%

不小于20%

建筑限高

不高于47米

不高于47米

不高于47米

不高于47米

不高于47米

其他要求

1、  C宗地土地面积为73702.4平方米(其中含规划的幼儿园用地4200平方米),扣除幼儿园用地后,出让土地面积69502.4平方米。

2、  居住用地新建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建筑规模中包括阳台、阁楼及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公共设施40年。起始价为81372万元。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为2009年2月3日17:0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2月4日17:30,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自2009年1月12日至2009年2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大厦B座9层)购买挂牌文件。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09年1月21日至2009年2月6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  马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022)28013224    (022)2498506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0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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