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贵港市2008年第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08年第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贵政函[2009]1号)同意,我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概况

 

宗地座落

贵港市迎宾大道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北

原土地使用者

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规划用地面积

75411.368平方米(折合113.117亩)

实际使用面积

64000.354平方米(折合96.001亩)

规划土地用途

商业住宅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建筑密度

≤35%

容积率

≤3.5

绿地率

≥35%(集中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用地总面积的10%)

挂牌起始价

3360万元

竞买保证金

2500万元

建设要求

一、建筑间距要求:

1、多层建筑主间距按建筑间距1:1控制;

2、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得小于6米。

3、高层建筑主间距不得小于24米,次间距不得小于13米。

二、建筑物退离道路红及用地红线要求:

1、荷城路(规划42米):多层不小于5米,高层不小于10米;

2、迎宾大道(规划60米):不小于20米;

3、东面24米规划路:不小于3米;

4、建筑物退离用地红线不得小于相应间距要求的二分之一;

5、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后,留出的用地不能实施地面硬化。

三、配套项目:

1、机动车停车们指标:0.50车位/100�建筑面积,其中地面停车泊位不少于机动车总位的20%;

2、配电房占地不小于3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应建物业管理站一处,面积约60平方米;临街公厕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社区医疗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四、竞得者必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及上述规划建设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挂牌方式:实行最低价公开挂牌,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挂牌公告、报价时间、期限及地点

  

  (一)挂牌公告期限:2009年1月7日至2009年2月1日;

  

  (二)挂牌报价期限: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2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挂牌期间的每天8:00-12:00,14:30-17:30;

  

  (三)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2月11日17:30时;

 

  (四)挂牌及报价地点: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

 

  贵港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贵港市友谊大道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五、挂牌宗地其他要求:

   

  1、为鼓励更多投资者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对该宗地参加挂牌竞买者要求是在贵港中心城区已完成单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公司(经建规委和财政局审核为准);2、由于还需解决该地块的有关问题,竞买后交地时间由竞得者与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协商。

    

  六、挂牌起始价、加价幅度挂牌报价增加幅度:本期挂牌的土地,起始价中已包含土地出让金,报价的增价幅度每次为5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七、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及报名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在2009年2月2日至2009年2月11日下午5:3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索取材料及报名。报名时需交竞买保证金2500万元(银行转帐,以到本公告指定帐户为准)并提交如下材料: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挂牌出让申购表;(原件)

 

  3竞买报价单;(原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以我局财务科核定后为准,复印件)

 

  5、竞买人为单位的,应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竞买人为个人的,凭有效身份证明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均需验原件,所有材料均需一式叁份。

   

  八、挂牌出让活动竞得人的确定

   

  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报价相同的,由先提交报价者取得,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九、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按总时间要求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出让人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不受理电话、口头或邮寄的报名报价。

 

  十、缴款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3580

   

  剩余成交价款应缴账户:

   

  开户名:贵港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账  号:455101040001188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挂牌的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挂牌交易竞买保证金汇至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汇至贵港市财政专户。

 

  挂牌地址:贵港市友谊大道港宁花园4号楼(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5-4293017

   

  联系人: 刘德坤  韦丽娇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九年一月六日

 

淘宝热门商品: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